新县:信用承诺再发力 企业发展更无忧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8 浏览次数: 浏览

“新县政府采购改革太给力了!现在我们只需要在投标文件里提供信用承诺函,项目履约验收通过后甲方就支付合同全款,不再扣留质量保证金,这对我们广大中小微企业来说真的是个政策利好!”近日,新县浒湾乡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综合楼及室外工程项目中标供应商河南信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帆兴奋地说。

新县财政局在2022年实行政府采购限额工程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的基础上,2023年又联合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采用招标方式的部分政府采购工程领域实行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从6月1日起,在1000万元以内、400万元以上的采用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工程领域,采用工程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函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

新县政府采购工程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改革,不要求供应商提供需要一定经济成本的银行保函,而是采用更经济、更便捷、更普惠的信用承诺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信用记分情况实行差异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策略,对于“绿色”信用的供应商在支付合同款时不扣留一分钱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体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同时,最大化降低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综合运营成本,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经测算,新县在实行部分招标工程领域信用承诺函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改革后,按照2023年上半年部分招标工程采购预算总金额  9165万元、质量保证金最低扣留比例3%计算,每年将至少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减免工程质量保证金550万元。

“下一步,新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与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实现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全覆盖,让最多企业、最快时间、最大程度地享受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改革成果!”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昌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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