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金融工作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09 浏览次数: 浏览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卫东区金融工作局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提升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加强信用体系工作机制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并设立联络员,负责日常管理与沟通协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从而确保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二、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积极探索和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内容。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带头引领示范作用,结合金融监管工作实际及时梳理金融局机关权责,把两类机构监管、审计等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金融监管日常工作与信用工作相结合,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

(二)完善公示公开方式,打造透明监管环境

1、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全面应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应用。主动接受社会对金融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进行有效的监督;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增强诚信意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金融监督发挥出最大的效应。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并将梳理执法权限结果进行公告。真开展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录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清单录入要求,上传两类机构政务网事办理事项22项,并及时对接区大数据管理局,为更好地方便群众网上全流程办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探索整村授信,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联合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发《卫东区“卫您融”系列活动——“整村授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信用村“整村授信”为抓手,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应用信息平台,发挥党建作用,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定,引导银行机构以信用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批量授信,构建了“党建引领+整村授信+乡村振兴”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有效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四)防范非法集资,提升信用建设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是当前金融领域的突出乱象,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既是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金融活动参与主体守法守信的有效手段,对净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辖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防范能力,引导其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6月29日区金融工作局在社区和辖区的金融机构对群众普及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强调远离非法集资的重要性,提升信用建设,共创守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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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非法集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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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辖区金融机构附近摆放法治相关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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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公场所张贴诚信相关宣传标语

(五)加强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建设

1、区金融工作局认真抓好系统内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宣传,不断增强政治自居、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学习《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两会报告中有关诚信的重要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掌握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提高全局诚信意识。

2、深入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立足金融局工作职责,在日常两类机构监管过程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规范经营,同时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对两类机构的注销、撤销、变更等事项严格程序,做到执法文明、公平、公正,在信息采集、信息管理、信息录入等方面,做到及时不断更新信息数据,通过“自律诚信”建设,使两类机构经营更加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性、及时性尚有欠缺,信息公开还未达到全面、及时、准确。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工作中心,建立健全相关内容,增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公信力。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加强信用体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责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符合政府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金融总体工作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诚信建设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以教育引导诚信。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职业操守、进一步提高干部诚信素质,积极倡树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的工作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把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外表于行。

三是强化开放思维,以公开倒逼诚信。信息公开是检验诚信的“试金石”,进一步强化敢于公开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财政信息的监督和评判。注重权力的“清单式”公开,将权力自觉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全面推进金融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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