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卫健委
关于开展”信用+医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结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意义
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提升社会信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易+医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信用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
二、服务对象
2021 年以来经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评选并获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道德楷模”“优秀共青团员”“最美志愿者”、“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双拥人物”“最美军嫂”、“抗疫英雄”等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
三、试点机构
卫东区人民医院,高皇乡卫生院,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实际,个性化开展相关服务。
四、工作内容
(一)免收住院押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患者,在门诊、住院时无须预先缴纳费用,只需交纳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签署《诊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诊结束或出院后结算时只需支付医保规定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险机构划转到医疗机构账户。
(二)门诊陪诊服务。来院就诊检查时,对确有需要的依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志愿者或导医人员为其全程授供陪检服务。
(三)轮椅、平车借用。在就诊过程中,如使用轮椅、平车,可以仅提供本人或家属签属名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不需缴纳押金。
(四)出院手续容缺办理。办理出院手续时如押金单丢失,可先予办理,一周内予以补齐相关手续。
五、组织实施
“信用+医疗”推进工作分为工作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 (2022年6月1日-2022年9月30日)。各医疗机构根据方案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就诊流程,开通绿色通道等,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阶段 (2022年10月1日一长期)。各单位加强对“信用+医疗”的宣传推广,利用宣传栏、宣传册、电子显示屏等积极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全民参与,积极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 组织实拖阶段(2022年 10月1日一长期)。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用+医疗”工作,对信用等级达到条件的就诊患者,按要求落实相应的便利惠民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抓好工作措施落实,积极探索适合医院实际的守信激励政策。
(二) 设置诚信窗口。相关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设置相应窗口,并在醒目位置设立“信用医一诚信窗口”等标识,同时加强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有效营造优良就医信用环境。
(三) 建立长效机制。“信用医”特色诊疗服务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可持续的服务工作,相关单位要持续抓好“信用医”工作的推进、落实和执行。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梳理“信用医”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