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秩序,区政务办、区财政局、区信用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要求在区级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政策倾斜。
自政府采购领域运用信用报告以来,已有两千多家企业因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信用报告制度制定了统一可行的标准,将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供应商作出的公正、客观的信用等级评价,纳入政府采购评分标准中,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规范。二是有效规范了供应商的经营行为。诚实守信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原则,由于政策倾斜,信用高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在竞标中处于有利地位,更容易中标。而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财政监管部门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罚,真正实现正向激励和惩戒措施“双管齐下”。三是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供应商是政府采购市场的供方主体,是政府采购重要当事人之一,供应商诚实守信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基础。
信用报告自实施以来,供应商诚信意识有了提高和增强,呈现出良好的诚信导向效果,为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