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在招投标领域推广信用报告使用取得成效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31 浏览次数: 浏览

近年来,平顶山市卫东区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应用信用报告,进一步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的质效,推动市场主体珍视信用,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卫东区招标投标过程中应用信用报告,通过引用平顶山市卫东区公共信用、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数据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实现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工程监管、业主评价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交换、整合共享,进一步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的质效,推动市场主体珍视信用,优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卫东区根据市场主体投标履约意愿、能力和行为表现,制订了动静结合三级跨部门、跨领域的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第三方信用和公共信用,侧重于反应企业注册、规模资产资质等相对静态的信息;新增行业监管指标直接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获取招投标行为、业主评价、合同履行、“红黑榜”评比、日常监管、检查通报等信息,侧重于反应企业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行为。

在保障投标人权益方面,投标人对第三方信用报告可在线提出异议,评价方应在收到异议扣10个工作日答复;被评价方对答复还有异议的,监管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主管部门进行核实调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异议人。鉴于交易的稳定性,异议期间,不影响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效力。

对于投标人伪造信用报告参与投标、涉嫌弄虚作假的,则依法记入招投标不良行为,并进行公示,纳入信用报告扣分项。公共信用的应用结果以及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反馈至省公共信息平台,形成监管闭环,深化公共信用应用。

信用报告的应用,有效提高了从业主体对信用的关注度,进一步重视信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影响,从结果来看,信用高的企业中标比例更高,更容易中标,呈现良好的诚信导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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