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表彰通报
根据卫东区2023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卫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总体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经综合评定,产生了评价结果,现决定对2023年度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一、2023年度“双公示”报送先进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应急管理局
卫东生态环境分局
二、2023年度信用信息归集先进单位
区民政局
区税务局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三、2023年度信用文化宣传先进单位
区金融工作局
区审计局
四、2023年度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工作先进单位
区教育体育局
区城市管理局
卫东公安分局
2024年卫东区将围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要求,深入贯彻《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30)》,在制度保障、平台支撑、应用服务、示范带动等方面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卫东区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平卫信用〔2023〕2号)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卫东区社会信用建设改革实践再提升再创效再突破。
2024年2月2日
相关附件:平卫信用〔2024〕2号卫东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表彰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