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开展“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方案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20 浏览次数: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在全区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让信用好的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便利优惠的养老服务,探索开展“信易+养老"新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20)4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信用+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意识,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诚信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健全养老服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规范行业秩序、优化行业环境,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对象

社会信用守信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荣获省、市、县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和表扬等群体;信用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

四、激励内容

1.可享受优先入住养老服务机构、专人全程指导帮助办理入住手续、自主选择空余床位、入住押金适当减免等服务,进一步释放信用红利。

2.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加快办理。

3.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重点宣传诚信养老服务机构典型案例。

4.在各类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守信养老服务机构,在市级、区级相关评选活动当中重点推介。

5.将养老服务机构的诚信等级与政府养老服务补贴挂钩,促进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爱老敬老孝老"活动,增强养老机构的诚信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意义,共同推进“信用+养老机构"工作有序开展。

(二)通过区融媒体中心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宣传“信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信用建设的影响力,共建共享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综合评价良好的星级养老机构,根据规定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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