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2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   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  2016〕1443号)、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  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  办财金〔2018〕4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双公示” 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瞒报、迟报、错报问题,提升数据

质量,实现“双公示”及时率、合规率“双达百”,漏报、

瞒报现象“双清零”,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

规性。现将6月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 “双公示”工作总体情况

6月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11736 条,补报数据2464条,数据质量合格率100%,迟报数据14 条,迟报率为0.12%。其中市各单位推送1107条,补报数据 22条,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数据5条,迟报率为 0.45%;各县(市、区)推送10629条,补报数据2442条,

数据质量合格率为100%,迟报数据9条,迟报率为0.08%。

二、“双公示”工作各项指标情况

数据报送量及迟报情况:

6月份报送数量高的有:鲁山县、宝丰县、郏县、湛河 区、汝州市、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

局、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报送较少的有:卫东区,远未达到国家“双公示”

数据“应归尽归”的工作要求。

因集中开展全市“双公示”数据补报工作,6月1日至

25日数据补报量较多的有:市市场监管局、叶县、卫东区。

6月26日至30日存在迟报数据的有:市生态环境局(5

)、叶县(9条)。

瞒报抽查情况:

6月份省级瞒报抽查工作共抽取我市50条数据,经核查,

未存在瞒报数据。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双公示”报送工作机制,建立“双 公示”信息月(周)台帐,执行“双公示周清”办法,优化 内部工作流程,缩短报送周期,每周五下班前把本周本单位 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全量上报,切实降低“双公示”信息

瞒报率和迟报率。

三、 工作要求

按照国家、省信用主管部门工作部署,2023年5月15 日至6月25日的“双公示”信息补报工作已结束,请各县 (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要求暂停数据补报,2023年

“双公示”后续补报待国家、省信用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2be746913ab230eec3874673f8189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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